2013年7月6日,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的李达球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0月13日,他因受贿罪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
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8月28日,吉林省延边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锦新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新、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谭玉和等1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企业发展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李某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李达球的刑事责任。
《三部门统一信披规则 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疑心女友和其他人有染,他抱着刚出生5个多月的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当时我听到像天打雷劈一样,很难过、也接受不了。”




